企业并购重组及破产清算

众诚所作为较早涉足破产清算和重整领域的中国律师事务所之一,组建了专门从事破产清算和重整业务的团队,并于2013年入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《破产案件机构管理人名册》。目前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的二级管理人。众诚所作为管理人或管理人成员承办了大量破产重整案件。

 

众诚所破产清算和重整法律服务包括:

接受人民法院指定担任破产案件管理人、公司强制清算案件清算组

接受困境企业委托,就其债务重组事务开展调查并提出解决方案

作为债务人、投资者、股东、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的代理人参与公司破产、重整、和解、债务重组程序

代理债权人、债务人等主体向人民法院申请债务人破产

代理股东、债权人等主体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强制清算

代理债权人、取回权人等主体参与破产、重整、和解或强制清算程序

其他与破产、重整、和解及债务重组相关的业务